Top
最新消息 電子報 回首頁 意見箱 ENGLISH

說明

 

全民健康保險研究資料庫」資料加值服務是在保護民眾隱私的前提下,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提供研究使用,因此,使用者負有資料保護的責任。 為了減低資料外洩的風險,我們參照國際間的一般做法,規定資料使用期限屆滿須予以繳回:依「國家衛生研究院全民健康保險研究資料庫資料加值服務申請原則」第八條之規定「本資料加值服務之加值檔案使用期限為三年,自取得國衛院所提供加值資料之日起算,使用期限屆滿申請人應將加值資料繳回國衛院辦理結案。」

 

資料繳回方式:將原資料寄回本院銷毀結案,或填寫並寄回「資料使用結案單」,切結資料已自行銷毀後結案。請注意:結案即表示使用者不保留任何原始或備份資料。
因故需延長資料使用期限,請填寫「
變更申請表」提出申請。
違反規定之處理
 

本資料庫使用者如違反「國家衛生研究院全民健康保險研究資料庫資料加值服務申請原則」或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其使用權立即中止,除須立即繳回所申請加值資料且不得保留任何備份或相關加值資料檔案外,國衛院並得停止其個人或單位申請及使用本加值資料之權利,並保留法律責任之追訴權。

查詢資料之使用期限
  申請人可利用「申請資料查詢及成果上傳系統」查詢所申請之資料是否已屆使用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