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學術界研究類
行政院衛福部102年11月19日通知「行政院衛生署及所屬機關提供產業界衛生相關資料庫使用作業要點」自即日起停止適用(文號:1020109741號函)。(102/11/20)
配合人體研究法實施,使用本資料庫進行之研究計畫應送倫理審查委員會審查,申請案須檢附研究計畫經倫理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證明文件及計畫書乙份,方受理申請,敬請配合!(101/8/22)